《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<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细则>(试行)的通知》
1.户籍调入申请一份; 2.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一份; 3.组织人事部门调动介绍信原件,复印件一份; 4.大中专毕业生派遣信原件,复印件一份; 5.被各类用人单位录(聘)用两年以上,并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的劳动(聘用)合同原件,复印件一份;
6.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。
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