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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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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部门: 燕郊高新区规划建设局
许可类型: 行政许可
服务对象: 面向企业
办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

申请条件:

1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;
2、申报资料内容、格式等与规定要求相符;
3、申报资料清晰、文字规范
4、与其他相关批准文件一致。

所需材料:

①建筑施工企业(含分包企业)的项目经理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押原件,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规定)。
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,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。
③中标文件中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清单或合同中相关内容(留复印件),建设单位应预付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证明文件。(预付比例不少于50%,审票据原件,留复印件)
④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(审原件、留复印件)。

办事程序:

1、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查,不合格者5日内退回申报单位,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;
2、申请材料审查合格者,规划建设局承办人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。

办事时限: 1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  
及依据:

不收费

办事地点: 三河市燕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区南燕郊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窗口2
联系方式: 0316- 3325628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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