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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出的人员申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所需证件
发布日期:2011-07-20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燕郊国家高新区 字号: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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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签订“流出人口合同书”三份,填写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申请表二份,申请表中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有单位的盖单位章;无单位的盖所在居委会章。

2、提供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、户口本;已结婚的拿结婚证,双方的户口本;有子女的拿准生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。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并分别复印一份,已备存档。(离婚的拿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)

3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。

4、已生育子女的,要提交避节育情况证明;计划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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