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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出生日期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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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部门: 公安局
许可类型: 行政许可
服务对象: 面向个人
办事依据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《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

 

 

申请条件:

  经户政审批合格

 

 

所需材料:

  1、《出生日期更正审批表》及个人书面申请
  2、一寸白底照片3张
  3、证明实际出生日期的户籍资料
  4、居(村)委会证明或单位学校出具情况说明
  5、社区民警调查情况报告加盖公章、三人以上询问笔录

 

 

办事程序:

  组材料—中心30号填表—审核—办结

 

 

办事时限: 2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  
及依据:

  不收费

 

 

办事地点: 三河市燕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区南公安局窗口9
联系方式: 0316-3325612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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